绿色工厂评价依据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从企业的管理体系建设、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绿色建筑、环境绩效、生产水平、产品指标等方面做出要求,将各个方面的要求细化为26项具体指标,评价工厂的绿色化水平,以得分方式定量展示。
绿色工厂评价依据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从企业的管理体系建设、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绿色建筑、环境绩效、生产水平、产品指标等方面做出要求,将各个方面的要求细化为26项具体指标,评价工厂的绿色化水平,以得分方式定量展示。
• 工信部发布的《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中,对绿色工厂评价指标框架、评价依据、评价方式、评价指标要求做了具体阐述。
• GB/T 36132-2018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规定了绿色工厂评价的指标体系及通用要求,《通则》适用于具有加工、制造、组装等实际生产过程的工厂,可作为工业行业制定绿色工厂评价标准或具体要求的总体要求,是我国绿色工厂领域首项国家标准。
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具体要求包括基本要求和预期性要求。其中,基本要求是纳入绿色工厂试点示范项目的必选评价要求,需满足指标体系中所有基本要求才可进行绿色工厂申报,即一票否决项,而预期性要求是绿色工厂创建的参考目标,鼓励地方结合地区发展水平、参照预期性指标提出更高的要求。
• 全面性原则:绿色工厂评价应全面考虑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评价结果能够反映工厂的绿色发展水平。
• 科学性原则:评价方法和指标应科学合理,能够客观反映工厂的绿色发展状况,同时要注重数据的可获取性和可操作性。
• 动态性原则:绿色工厂评价应根据时代发展和技术进步进行动态调整,不断优化评价方法和指标,以确保评价结果的时效性。
• 引导性原则:绿色工厂评价应发挥引导作用,鼓励企业采取绿色制造技术和措施,推动制造业的绿色转型升级。
• 资源利用效率:重点评价工厂在原材料、能源和水等资源利用方面的效率,包括资源消耗、节能降耗等方面的指标。
• 污染物排放控制:对工厂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排放进行控制,并对其达标情况进行评价。
• 循环经济与废弃物资源化:评估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废弃物产生及处理情况,是否实施了循环经济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措施。
• 环境管理实践:对工厂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包括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监测等方面。
• 绿色产品与绿色供应链:对工厂生产的绿色产品及其在整个供应链中的推广应用进行评价。
• 公众参与与社会责任:评估工厂在环保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