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向所在县区经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县区经信部门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企业。 (3)市经信局经审查、遴选,确定市级绿色工厂名单,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