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以下简称CBAM),也被称作碳关税或碳边境调节税,是指在实施国内严格气候政策的基础上,要求进口或出口的高碳产品缴纳或退还相应的税费或碳配额。
2019年《欧洲绿色新政》发布,其首要任务就是将欧洲变成第一个气候中和的大陆。2021年欧盟位委员会在气候、能源、交通和税收政策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提案,以期到2030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较1990年至少减少55%(Fit for 55);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同时经济增长与资源使用脱钩。
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以下简称CBAM),也被称作碳关税或碳边境调节税,是指在实施国内严格气候政策的基础上,要求进口或出口的高碳产品缴纳或退还相应的税费或碳配额。
通过CBAM将鼓励非欧盟国家减少排放并防止碳泄露(Carbon Leakage)风险以降低全球温室气体排放,为落实欧盟和全球气候目标做出重大贡献。
• 钢铁及其制品:CO2(第72、73章下的27个税则号,其中13个为排除性质)
• 水泥:CO2(第25章下的6个税则号)
• 化肥:CO2、N2O(第28、35章下的6个税则号,其中1个为排除性质)
• 电力:CO2(第27章下的1个税则号)
• 氢:CO2(第28章下的1个税则号)
• 2023年10月1日 (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只需申报产品的进口量及产品碳排放,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在此期间,进口商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一个月,按季度报告(第一次报告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前)。
• 2026年1月1日 (实施期):企业需要报告每年进口产品的碳排放数据,还需缴纳对应的碳排放费用。碳排放免费额度将会逐年减少,与EU-ETS免费额度逐步取消的速度一致。
• 2035年1月1日 (正式实施阶段)(100%免除配额实施阶段):企业需要报告每年进口产品的碳排放数据,并全额缴纳对应的碳排放费用。
• 碳排放范围:仅包括产品生产过程所产生的直接排放以及生产过程所消耗电量所产生的间接排放
• 区别于ISO 14064和产品碳足迹的计算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