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核查通常依据国际标准(如ISO 14064、GHG Protocol)界定,分为三类排放范围:Scope 1(直接排放,如企业自有设施和车辆的燃料消耗)、Scope 2(间接能源排放,如购电和供热)、Scope 3(其他间接排放,如供应链的上游和下游排放)。核查范围由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和数据可获取性决定。